城市文化会客厅是近年来在媒体上频频出现的政策术语,但这并非一个新词,多年来,在媒体上已经以各种方式出现及表述。
2006年11月6日,深圳中心书城开业,这是当时世界上单体面积最大的书城。检索开业至今的新闻报道,对于中心书城的定位先后有过这样的一些表述,书城、体验式书城、文化MALL、文化综合体、城市文化生活中心、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城市文化客厅、城市会客厅和市民的精神家园。这些表述跨越近20年,从侧面验证着社会面对实体书店定位的认知与期待。




多年来,政府层面一直在推动城市会客厅等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中对打造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提出了具体意见:
“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立足城乡特点,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支持各地加强对具有历史意义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保护利用。鼓励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引入社会力量,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
在政策指引下,各地纷纷展开城市会客厅或城市文化会客厅的探索实践。如洛阳打造的城市文化客厅于洛南里坊区,毗邻洛阳市图书馆,占地约100亩,融合了文化体验、商业消费、休闲娱乐、酒店住宿等业态,打造青年文化生活型公园街区,2025年7月投入使用。
“上海城市文化客厅”是上海在商圈、地铁、机场等公共空间打造“文化+”的品牌活动,由上海市文旅局、市商委、静安区人民政府、申通地铁集团、上海机场集团指导,经过几年的打造,已经成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的一张名片。
而作为北京市首批文化场所餐饮配套服务试点单位,朝阳区图书馆劲松馆打造了融阅读、餐饮、文创、展览、活动等功能一体的“城市文化会客厅”。该馆按照“阅读+餐饮+文创+展览+活动”的改造方进行优化升级,打造了公共阅读区、咖啡茶饮简餐区、文创展示区、活动展览区、青少年阅读区、老年阅读区等功能区域,为市民提供集阅读观展、聚会社交为一体的复合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的报道《文化“会客厅” 城市新风景》认为:公共文化空间是城市的“会客厅”,营造文化艺术、休闲娱乐、生活消费新场景,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增强居民文化获得感和认同感,衡量着城市文化底蕴和治理能力。
那么,如何理解城市文化会客厅,实体书店等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又如何响应和融入这一趋势,简单谈谈个人的观点。
1.城市文化会客厅是对城市“第三空间”的最新诠释
学术观点往往来自于社会实践。
1987年,星巴克被霍华德·舒尔茨收购后,正式将 “第三空间” 确立为品牌核心理念,宣称星巴克要成为 “人们在家和办公室之外的第三个好去处”。对此的具体阐释是,星巴克要成为“一片绿洲”——喧嚣都市中的宁静港湾;要成为“负担得起的奢侈”——人人可及的高品质体验;要成为“社交的纽带”——连接人与人的社区中心。星巴克通过统一的空间设计与服务标准,将概念转化为消费者可以亲身感知到的环境、氛围和体验。
1989年,社会学家雷·奥尔登堡发表了《绝好的地方》一书,他在书中第一次使用了“第三空间”这个词,这是学术层面将“第三空间”的概念予以成型固化。第三空间不是家庭空间,也不是工作空间,而是长期以来能够让置身其中者感受到温暖和欢愉、找到精神寄托和归属感的实体场所。它们包括咖啡馆、酒馆、图书馆、理发店,各行各业的人们来到这些地方,在轻松休闲的氛围中消磨时光。
1999年1月,星巴克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开出首店,第三空间的概念开始被推广及体验。在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星巴克不仅仅作为一家咖啡店将咖啡文化带入中国大陆市场并进行了广泛普及,其自身也成为城市中一个重要的社交场所,商务、个人场景均适宜。“第三空间”的概念也被大众所了解及接受。近年来,虽然瑞幸、库迪等中国品牌咖啡快速拓展,在店数上超越了星巴克,这些追求极致效率的咖啡店与巴克还是存在定位上的根本性不同。


随着咖啡文化在中国市场的普及,城市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咖啡店,这些咖啡店围绕着咖啡、饮品为市民的社交及休闲需求提供着不同的空间场景。为了提高利用效率,近年来还出现了“日咖夜酒”的复合式经营店面。除了咖啡店,传统的中式茶馆也在跟进迭代,比如“围炉煮茶”在中国古代即已流行,2021年左右开始重新兴起并迅速在全国得到普及,说明大众的需求已不仅仅是产品本身,更重要的是仪式和场景。
实体书店、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早已具备“第三空间”的属性。部分实体书店将咖啡业态引入店面,打造专门的阅读休闲区域,书香与咖啡香的融合成为一种城市的美好生活场景。而咖啡水吧在博物馆等人流量大的公共文化场馆中出现,这种经营性项目也是随着政策的放开才能在公共文化场馆中出现。大众在进行文化消费和文体验时,可以顺便消费这些配套服务项目。相比城市内的商业场景,这些文化设施更具有独特的优势。
而近年来,对于城市文化会客厅的理解已经不局限于一座建筑物,比如洛阳的实践就是一座园区。随着城市更新的兴起,城市中具备改造提升的建筑物和区域越来越多。各地也出现了众多的融合文化、旅游、商业的城市更新项目,这些项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城市文化会客厅”的范畴。
同时,随着中国零售商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兴商业综合体开始注重场景打造和消费体验。在项目中除了引进包括电影院、实体书店在内的文化业态以外,部分综合体还自己打造博物馆、美术馆。同时,在综合体的公共空间打造丰富的场景,甚至会树立一些地标性的设施,以供消费者游逛体验。这些商业综合体其实也已具备“城市文化会客厅”的功能,并且综合配套更加丰富齐全。
因此,城市文化会客厅并不能单一地理解为这是由各类型文化设施在功能、体验上的升级所形成的产物,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所共同构成和打造的,虽然出发点可能并不一致,但都是对城市“第三空间”基于文化视角和文化形态的最新诠释,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发展中基于需求的具体文化实践。





2. 实体书店具备天然的“城市文化会客厅”属性
目前对于城市文化会客厅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对于这个词组进行拆分理解,还是能够得到一些启发。
城市——地域性和公共性
文化——文化性
会客厅——开放性和交流性
开放性,意味项目面向所有市民和游客开放,没有设立门槛,大家都可以进入。交流性,这是“会客厅”的重要特征,意味着项目需要在空间布局和功能设计等方面,为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交流和思想碰撞提供可能性和可实现性。



在文明朝阳公众号发布的一则征集朝阳 “城市文化会客厅”图片和视频的推文中,对于“城市文化会客厅”做了简单分类。
阅读学习类:城市书房、特色书店、公园书吧等;
艺术演艺类:沉浸式剧场、艺术中心、美术馆等;创意改造类:旧厂房改造、工业遗址、文创园等;
社区生活类:社区文化中心、文化驿站、文化街区等;
综合地标类:文化广场、文旅综合体、文化地标建筑等具有文化展示、交流、体验及文明互鉴功能的城市空间实景图,体现其独有的文化内涵。
基于上述的特征及分类,就实体书店而言,需要注意的是,实体书店并不是直接等同于“城市文化会客厅”,两者不是同一概念。城市文化会客厅是一种功能定位、一个价值理念、一类公共文化服务形态,它不是某一个主体、某一栋建筑,无法全部具象。因此,城市文化会客厅是一种 “定位和功能”,而实体书店书店是 “承担及落实这个定位和功能的空间”之一。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实体书店是一类空间载体、一个经营主体、一种业态形式,实体书店以图书产品为核心,融合经营文创、非书、咖啡水吧等延展性业态,兼具文化消费、阅读服务功能,在城市中的布局相较于其他公共文化场馆更多。实体书店既是商业机构,也是文化空间,因此天然具备“城市文化会客厅”的属性,也是其中的主要力量,未来也可以成为最为普及的“城市文化会客厅”。
在当下的社会,实体书店作为单一型文化空间已经无法满足市民及城市的需要,需要积极融入城市文化会客厅体系,由单一型文化体验空间转变为复合型文化服务空间,成为市民身边的“文化会客厅”,通过自身的不断的调整优化,发挥出自己独特的价值,也为未来找到一定的突破口。
来源:書和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