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登记
一 、登记范围 1.作品类型: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予以免费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2.申请人:凡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在广西的公民以及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 二 、登记申请材料 (一)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中一种(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登记材料 (二)以个人名义来登记需要的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登记材料 三 、不予登记范围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四)权利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五)材料不全拒绝按要求补充; (六)经审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 四 、登记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全区作品版权登记管理工作。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受委托承担全区作品版权登记审核、发证、咨询等具体业务类工作。 现场申请办理:广西南宁市望园路13号广西版权保护协会306室,联系电话:0771-5346956。 网上申请办理:http://gxbq.gxbgsx.com 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最终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 2022年3月16日 证书样本 作品类别说明 文字作品(电影剧本、诗歌、论文、小说等)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绘画、书法、设计图形、log、手工艺品、雕塑等) 摄影作品 视听作品(电影、培训课程视频,有剧本的短视频等)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录音录像制品 其他(PPT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