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桂林市资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在资源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授予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分公司)“桂林市诚信单位”荣誉牌匾。活动现场,资源分公司副经理蒋毅介绍了书店的发展现状,表示会好好珍惜“诚信单位”这一荣誉称号,今后将再接再厉,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资源分公司作为国有文化企业,一直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准则,致力于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各界读者提供优质出版物;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各种方式深耕助读,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阅读活动,获得广大社会读者好评。此次资源分公司被评为“桂林市诚信单位”,进一步展现了资源分公司“重责任、践承诺”的优秀企业形象。

未来,资源分公司将坚持以诚信为本,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努力拓展更广阔的阅读市场,让更多的人受益于阅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