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新集团发〔2021〕556号)、《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连锁门店店长负责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新集团发〔2023〕1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崇左市公司连锁门店店长负责制工作,1月10日,崇左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7家分公司举办店长负责制签约仪式。仪式上,各分公司分管领导和连锁门店店长进行责任书的签约。

▲江州分公司签约仪式

▲扶绥分公司签约仪式

▲宁明分公司签约仪式

▲大新分公司签约仪式

▲凭祥分公司签约仪式

▲天等分公司签约仪式

▲龙州分公司签约仪式
店长负责制的核心理念是给予店长必要的管理权力,赋予店长更多的自主权和明晰的责任,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衡量店长的工作成效,以此促进店长增强市场服务和竞争意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此次店长负责制责任书的签订,旨在充分激发店长活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新华书店品牌影响力,创新门店经营业态,建立责权明晰,高效运营的店长负责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