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出了有关图书价格的建议。
自2021年年底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出版物价格监督管理,推动图书价格立法”后,从管理部门到行业协会,都在不遗余力地推进此项工作。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近日就图书价格相关问题,专访了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理事长艾立民。

艾立民
上下游认识不断提高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目前,图书市场价格竞争呈现怎样的局面?
艾立民:图书市场的价格竞争已持续多年,时起时伏,始终没有停止过,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印发一年多来,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在中宣部印刷发行局的指导下积极筹备成立网上发行工作委员会和编制《图书网上营销行为规范》,包括京东、当当、抖音、拼多多、文轩在线、博库网等在内的电商平台都积极参与其中,表现出自觉维护图书销售价格稳定的意愿。大家都逐步认识到,打价格战没有赢家,而且影响知识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
我们注意到今年年初,京东图书与当当网在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当当官方旗舰店在京东全面上线运营。曾在10多年前大打价格战的对手变成了队友,双方表示将持续深化合作,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好书,推进图书行业繁荣,推进全民阅读建设。我们寄希望京东与当当联手以后在维护图书销售价格良好秩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网上图书销售价格的稳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近一年来,我们看到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图书市场管理,已经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我们也了解到行业内的一些上下游企业对图书销售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明目张胆、大张旗鼓的恶性价格竞争越来越少了。
立法的政策与实践依据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经历了10多年的价格战后,回过头来看,价格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这是否是现在讨论图书价格立法的基础?
艾立民:图书与其他众多商品一样,其价格战产生的根源总的来说是利益驱动的问题。图书的定价销售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销售管理制度,至今没有改变。图书是所有商品中为数不多的印上定价销售的商品。按定价销售依法有据,理在其中。特别是新书不打折,很多出版业发达国家对此是有法律和行业规定的,是通行做法。图书价格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维护广大读者的文化权益,也有利于原创和精品图书的出版,推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某个领域出现秩序混乱,影响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时候,就需要设置“红绿灯”,图书市场也不例外。正常的商业和质量竞争,市场从来是欢迎的,但破坏了市场运行秩序和商品定价的恶性竞争,理应叫停。《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为我们再次推进图书价格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国图书市场恶性价格战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图书出版的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出版、公版书比重大等,但目前法律缺失和监管不到位,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推动图书价格立法不是干预市场竞争秩序,应该认识到,图书既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在图书市场面临一定困难的大背景下,必须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我认为,这就是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的政策基础和实践依据。
多角度实施综合治理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据了解,相关出版管理部门正联合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图书价格立法工作,这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艾立民:在积极推进图书价格立法工作中,需要注意保护上下游企业各方利益,争取最大的利益平衡,尤其是书店守法经营者和读者的利益。合理控制图书各环节成本,降低图书定价,保持图书折扣处在合理区间,让书店有钱赚,让读者少花钱。历史经验表明,由乱到治需要从法律、行政和经济多角度实施综合治理,也需要行业内各企业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从出版发行行业自身来说,要怎样才能不被价格战所裹挟,获得更好的发展?
艾立民:出版企业应重视图书出版质量,根据成本合理定价,避免因虚高图书定价而导致读者望而却步,并使其转入购买低折扣劣质图书甚至盗版书的行列。发行企业、图书销售终端应当根据成本制定合理的批发和零售折扣,避免为了引流而乱打折扣战和不正当竞争、无序竞争。先进技术和生产方式推动产业发展和社会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出版发行行业对新技术发展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出版发行企业要利用好网络直播平台,积极跟进,扩大发行,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建立对接平台渠道,打造自己的网红直播队伍。